本报8月12日讯(记者 彭彦伟 通讯员 张玉玲 刘霞) 家住济南的刘女士在窝窝团上以38元每位的价格团购了4张原价78元的自助餐券。但在消费时发现该店不但服务不到位,而且网站上挂的一些图片与现场严重不符。经过日照市工商局12315调解,窝窝团退还消费者76元。 2012年7月31日下午,济南的张女士称,窝窝团济南站新渔岗海鲜美食广场搞优惠促销,原价78元的自助餐现价38元,当即便购买四张餐券。7月29日张女士一行四人到店消费,发现该店不但服务不到位,而且网站上的一些图片与现实情况不符,认为存在欺诈行为。 7月30日张女士曾向窝窝团客服反映,工作人员经核实后回复称酒店确实存在问题,但最终无处理结果。她无耐之下拔打日照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进行申诉。 接到消费者来电后,窝窝团所在辖区的开发区分局北京路工商所执法人员于8月1日将消费者申诉信息告之窝窝团客服部经理。 窝窝团客服部经过调查,发现该服务商确实存在一系列问题,导致服务不到位及网页宣传与实际有出入。 经过执法人员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窝窝团联合服务商共退还消费者2份窝窝券共计76元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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