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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交警政策打架,凭啥市民付出代价
  • 2012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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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从哲

  心里装没装民生,有没有百姓,牵涉到部门利益的时候,就一清二楚了。
  要报考驾校教练员,市民还真是遇到了麻烦。济南市交通部门要求必须开车五年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而交警部门只能开具三年的。现在双方都在坚持自家的规定,不愿意退让,要报考的市民就很为难了。
  看到同事的报道,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两方的政策这么抵牾,“打架”一定打了不止一年,市民这些年是咋报考的呢?市民的分析很有道理,既然交警部门从未开过交通部门要求的五年证明,都是开三年的,那么,要么是以前的“五年之说”没有严格限定或执行,要么是驾校的新教练员们都成了污点教练,通过私自涂改作弊,或者驾校集体通融驾培管理部门得以过关。要是连续开两个三年证明达到那个“五年”规定,那得费多大的时间成本啊?
  两个部门的政策打架,付出代价的是市民,要么铤而走险去作弊、涂改违章记录,要么就放弃了。这俩部门都不能得罪,而且他们都有自己行业部门的规定或者条例,都有一块权限在握。两部门坐下谈都没有谈出什么结果来,基本上和扯皮很接近了。这两个部门都有所依仗的规定或者条例。那些制定条例或者部门规章的所谓专家,远远不是神明,因此犯了糊涂通过了不周延、甚至与其他规章乃至法律矛盾的条款,于是这些规章条例之间“打架”的有的是。
  同样是这种问题,别的地方就顺利解决了,有求同存异,以三年证明为限的,有协商到五年的。本省的莱芜市,人家开具的就是安全驾驶信用单,规避了三年还是五年的问题。这说明,即使制定规章的专家再糊涂,留下的漏洞再多,相关部门都可以坐下来商量,及时为百姓打上“补丁”,不用再为难。
  这说明,真正“打架”的不是规章条例,而是相关的职能部门,受伤的却都是市民百姓。条块分割的盖子一般捂得很严,看不出来,可是这么一纸证明,就让市民看了个清楚。心里装没装民生,有没有百姓,牵涉到部门利益的时候,就一清二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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