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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积水、树桩,做在市民反映前不更好吗
  • 2012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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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玉山

  付家庄高速路桥下积水严重,影响到村民车辆的正常通行和孩子上学,甚至存在安全隐患,晚报报道后,相关部门称已着手解决;玉兴路与土屋路交叉路口“潜伏”树桩,暗算过往车辆,影响了交通顺畅,在晚报的协调下,碍事树桩已被相关部门清除……类似的事情几乎每天发生,让人感叹,更引人深思。
  首先我们应该肯定有关职能部门重视市民和媒体的反映,并且采取措施制止乃至消除这些违法现象和行为。更应该肯定这比有的部门推诿扯皮,甚至充耳不闻不予理睬、不作为要好得多。可是,职能部门,为什么不能把这些本职工作做在前面,有效地避免问题出现呢?非得等到问题严重,现象突出,市民反映强烈,媒体铺天盖地地报道之后才能引起足够重视、予以处理解决?为什么职能部门总是被动工作呢?像路修好了,却留下了碍事的树桩。实事求是地说,这些问题本该是可以避免的,是我们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内必须管的事情。问题出现了,现象发生了,不能简单地认为处理解决了就万事大吉。应该切实从工作态度、工作方法上找原因。态度决定一切。闻风而动的“亡羊补牢”值得肯定,但防患于未然的“未雨绸缪”更是应该提倡且做到的。这是工作责任心问题,更反映出一种对待本职工作的认识和态度。同时,也暴露出缺少应有的监督机制和问责制,或者监督机制和问责制没有立竿见影,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如果我们有关职能部门平时责任心和前瞻性更强一些,真正把防患于未然落实到具体的实际行动中,形成一种规范合理又运转科学的制度,出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不让其影响到市容市貌和市民的正常生活、出行,那不更好吗?这样做,不但可以节省诸多精力,甚至物力、财力等,还可以不扰民,不影响到城市的整体形象。无论是对提高有关职能部门的威信声誉,还是对城市的文明建设都大有裨益。
  多一些预见前瞻性的“未雨绸缪”,少一些被动补救的“亡羊补牢”,让积极的主动工作取代消极的被动工作,这是有关职能部门不容置疑的职责,更是广大市民和城市文明建设的最基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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