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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探头拍违法车只罚款不扣分
2012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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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日起,重点车辆(即营运车辆、校车等)以外的车辆,在福建全省各级道路上违法,被交通探头拍照后,将只罚款不记分。对于“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和危化品运输、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其他校车及货运”等重点车辆,被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违法行为,还要对违法驾驶当事人处罚和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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