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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不达标两企业被处罚
  • 2012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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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967066消息(通讯员 牟晓燕 记者 苑菲菲) 9日上午,烟台市公安消防支队两名消防监督员来到芝罘区创进大厦,对两家市民举报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核查。
  据悉,8日下午1点50分,烟台市公安消防支队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电话接到群众举报。经现场检查发现,两家单位存在遮挡消火栓、消火栓向内配件不全、应急照明灯故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员工不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消防监督人员依法责令单位改正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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