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
近期,在福山区回里镇旺远村附近,至少20名村民被同类毒蛇咬伤。村民猜测,是养蛇人专门过来放养的,到了季节再将蛇收回卖钱。(本报8月14日C04-06版报道) 类似放生放养的事件还有很多:今年6月河北游客放生蛇扰民,最终10多名游客赔付了4万余元;有市民买来松鼠到泰山放生,导致松鼠繁殖成灾;而在2009年第二届广东休渔放生节上,有一只不愿下水的“小海龟”被人奋力扔进海里,后经科学松鼠会的成员鉴定,这是一只陆龟,即使在淡水里也无法存活。 一说到放生,在一般人印象里,可谓一件有益无害的大好事,一方面符合积德行善的传统观念,另一方面又符合保护环境的时代潮流。据北京媒体报道,在一些地方放生已经成了一门生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产业链,陷入一种抓捕野生动物卖给放生者,等到放生者放生以后再去抓回来,再次卖给放生者的诡异怪圈。结果是抓捕和贩卖野生动物的人赚得盆满钵满,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士也满足了自己放生的愿望,但当地的生态环境却屡受折腾。 很显然,这样的放生,早已背离了放生的初衷,反而成了对野生动物和自然环境的一种严重破坏,有些时候,还给当地居民带来了负面影响。就像目前福山区很多村民,被野外的放生蛇、放养蛇咬伤一样。 要避免这种恶性循环,一是要避免放生者盲目放生。在放生之前,应该对当地的生态环境、生态条件做客观了解,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避免因为放生给居民的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二是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和动物保护组织积极介入,对涉嫌贩卖国家保护动物的行为给予制止和打击。即使对于那些暂时还不在国家法律保护范围内的野生动物,动物保护组织、环保组织也可以出面对放生者、捕捉野生动物者进行劝导和教育,向他们灌输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和意义。 在笔者看来,就算是以善心为出发点,也不能只管放生,将自以为是的“善念”凌驾于他人意愿和权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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