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空置超一年费用减两成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 2012年08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8月14日讯(记者 王衍 通讯员 任向红) 14日,记者从德州市物价局了解到,物价局制订了《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对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性收费的标准等问题进行详细规定,于8月14日至26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办法》规定,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成本包括九项,分别为: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安全防范费用;办公费用;物业服务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和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普通住宅物业费并不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这些费用,应当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
  前期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因开发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等原因,造成小区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未达到购房合同约定标准的,物业服务费应适当减免,减免比例不低于20%。
  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的特点和服务要求合同约定,并报物业所在地的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主管部门备案。房屋交付后持续空置一年以上,业主应告知或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经双方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实际执行标准的80%交纳。
  另外,《办法》还对面积计收办法、供水供电约定、房屋装修协议等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德州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监管科科长任向红告诉记者,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12年8月14日至2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