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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挠抢修线路换来 天拘留 |
岚山一户村民不同意伐树,致村庄延迟供电一天 | |
- 2012年08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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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本报8月14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庞尊玺) 台风“达维”过后,全社会都全力投入到抢险救灾、重建家园的工作中。就在这个过程中,个别人却为了一己私利,谩骂、阻挠村干部砍伐树木,抢修线路,致使整个村庄延迟供电一天。岚山警方在接到报警之后,当即查清事实,并于第二天将违法嫌疑人郭某行政拘留10日,有力维护了抢险救灾恢复重建的秩序。 台风过后,岚山区碑廓镇某村一直未恢复供电。8月6日下午3时许,村里的干部和供电部门工作人员一起修复被损毁的电力设施。 “按照供电部门的要求,高压电线周围20米距离的树木都要伐倒。但由于树木太多,伐不过来,于是就先把高压线下面最碍事的树伐掉,这样当天晚上就能给村里通上电。”村干部张某介绍说。 就在他们砍了不久,栽树的村民陈某和其妻子郭某两人就到了现场。两人到了现场后阻止伐树,陈某质问为什么先伐他家的树。村干部张某解释说先把高压线下面的树木伐了,这样今天晚上村子里就能通上电。但陈某就是不同意,后来两人争执起来,陈某上来就一把将张某推倒在了水泥路上。 本身有残疾的村干部张某左胳膊和左腿被摔得很厉害,都划破皮出了血。张某一气之下,从水泥路上爬起来和陈某抓挠在一起,被村民给拉开。这时候,陈某的妻子郭某突然冲过来,一把又将张某推倒在地上。见此情况,张某打电话报了警。 工作人员全力抢修时被阻挠施工,势必影响全村甚至周围几个村庄群众的正常生活、生产,影响整个恢复重建的工作进度。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民警依法将违法嫌疑人郭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并迅速开展调查工作。 在查清其违法事实后,违法嫌疑人郭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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