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学者考证,“无商不奸”的说法出自典故“无商不尖”,原本是一个称赞生意人的褒义词。过去卖米以斗来量,卖家在量米时会以一把戒尺削平斗内隆起的米,这就达到了足斤足两的标准。成交之后,聪明的商家会另外再盛点米加在米斗上,这样便会鼓成一个“尖”。久而久之,量好米再加点添头,就成了约定俗成的习惯,后来就有了“无商不尖”之说。再后来,“无商不尖”开始被其他行业迅速克隆:去布庄扯布“足尺放三”,买油打酒也都有些添头。“无商不尖”让商家生意越来越红火。 说到底,“无商不尖”体现了我国古老的商业智慧,闪烁着买卖公道、诚实守信、顾客至上的道德光芒。今天的人们,多么渴盼“无商不尖”的重新归位,多么渴盼重见这束道德之光。 尤其是保险行业,近年来由于各市场主体行为分散,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加之缺乏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一些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不规范,存在销售误导、弄虚作假、惜赔或无理拒赔等失信行为,致使一些被保险人利益受到侵害,严重损害了保险行业的信誉,亟需传承和发扬“无商不尖”的道德和智慧,以重塑保险形象。 首先要“内诚于心”——时时秉诚意,事事有诚心,积小善为大善,在心灵的深处累积起道德的“山尖”。同时要“外信于人”——秉承先辈诚实守信的商德,牢记“至诚、至善、至精、至美”的企业宗旨,言必信,行必果,将“至诚做人,至诚做事”贯穿于每项工作和事业之中。认真贯彻执行保监会“十二字方针”,把强化服务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真正树立顾客至上的观念,以诚待人,以信接物,诚信展业,快速理赔,全身心地为客户提供一流服务,争做诚信文化的践行者,争做优质服务的排头兵,争做新时代保险业的诚信“尖商”。 (民安保险总裁助理 杨刚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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