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5日讯(见习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聂华伟) 为寻求刺激,专门抢劫在路上单独行走的妇女,淄川区一陈姓男子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 8月4日,家住外地的王某(女)独自走在淄川城里大街时,突然遭到一男青年暴力抢劫,其手提包被抢走,包内有手机、现金等贵重物品多件,总价值约1100余元。随后王女士向般阳路派出所报警。 民警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情况立即进行走访摸排,通过向周围群众调查发现,一陈姓男子被确定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8月5日将其抓获。经过审讯获悉,陈某今年30岁,淄川本地人,家境富裕。陈某交代只是为寻找刺激,才选择对女性下手。据调查,自2011年以来,陈某在淄川般阳路、西关等处多次抢夺妇女钱财。 目前,陈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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