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凌文秀 通讯员 王华) 除草剂不仅除掉了杂草,连玉米也都枯萎了。15日,莘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除草剂消费纠纷,为3位农民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00元。 今年6月,莘县燕店镇3位农户从该镇某农资门市部购买了4瓶某品牌除草剂,按照产品说明书在3.8亩玉米田中使用。几天后,三位农户发现玉米田里的杂草除掉了,但玉米也都发黄、枯萎了,整块地面临绝产。三位农户多次与经销商交涉无果,8月10日,他们无奈向莘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接到投诉后,莘县消费者协会立即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该除草剂已取得农药登记许可证。但该除草剂在销售环节,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则,就是不得用在玉米田。该门市部不知道这个规则,农户购买时,就推荐了该产品,并要求农户按产品说明进行操作。农户使用后,就出现了叶子逐步变黄、干枯现象。事实面前,消协工作人员进行了调解,终于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由经销商按照每亩地5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此后双方互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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