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8月16日讯(记者 景佳 通讯员 李增强) 鄄城一男子持有使用伪造身份证件,被女友举报后,男子被菏泽开发区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治安处罚, 今年24岁的曹县女孩冯某,一直在菏泽城区打工。2011年10月,她在网上聊天时和鄄城男子彭某结识,彭某自称在公安局上班,两人聊得很投机。在交往过程中,彭某花言巧语,骗取冯某信任和好感,两人确定恋爱关系。 2012年5月,冯某见到彭某包内有以其名字办理的假军官证,还有以其他名字办理的假驾驶证、假身份证,冯某要求其解释,其回避搪塞。遂对其身份产生怀疑。冯某主动和彭某疏远。 但彭某仍然和冯某联系,要求保持朋友关系,继续纠缠冯某。有一次彭某说自己有急事,急需用钱,张口向冯某借6000元钱,冯某没有借给他。 8月14日,彭某给冯某打电话要求见面,并又一次提出借钱。冯某为彻底摆脱彭某纠缠,同时为防止彭某以虚假身份欺骗他人,心生一计,假意答应于8月15日上午在火车站附近见面,随后到开发区公安分局车站派出所报案。 8月15日上午,民警在彭某赴约时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从其随身携带的包内搜出伪造的身份证、行车证和军官证。据彭某交代,其利用伪造的身份证多次在宾馆登记住宿。 面对警方审讯,彭某交代,办理这张假军官证是为提高自己的地位,便于在QQ上聊天时取得对方的信任,办理假的身份证是在外开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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