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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宴上烟花乱飞炸伤女孩 |
烟花属于“三无”产品,工商部门正在调查 | |
- 2012年08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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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刘女士家中,还剩下一大盒没有燃放的烟花。
本报记者 赵伟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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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0日讯(记者 赵伟 实习生 胡玉婷)近日,长清区马山镇一村民反映,在兄弟订婚宴上燃放的烟花炸伤了自家12岁的女孩,而且烟花属于“三无”产品。女孩被炸伤的双腿目前仍未痊愈,而销售“三无”烟花的商店也已不再销售。相关部门称,目前正在调查中。 19日上午,记者赶到了长清区马山镇东太平村刘女士家中。刘女士称,烟花是她的两个兄弟8月12日在马山镇一供销超市买的,共买了两箱,每箱20多元,是为了给弟弟13日办订婚宴用的。 “13日,我将烟花点燃后,烟花一个接一个开始向天空射出去,再在空中炸开,谁知道,第三响的时候没有射出去,在盒子里就炸开了,将盒子全炸烂了,剩下的几响就到处乱射。”刘女士的父亲称,有一响烟花“嗖”的一声向孙女身上飞去并炸开来,将孙女的腿炸伤,后来家人匆忙将孩子送去了医院。 “幸亏孩子的衣服挡了一下,皮肤烧伤面积不是很大,要不然就麻烦了。”刘女士称,医生给开了一些药和药水,前后花了100多元。 被烟花炸伤的女孩今年12岁,在读小学五年级,在她的腿部仍能看到被烟花炸的伤口。“现在伤口仍没有痊愈,真是多亏了那件裙子。”刘女士拿出那天孩子穿的裙子,只见裙子的下半部分已经被烟花炸破,成了好几块。 刘女士的父亲拿出来一箱子还没放的烟花。只见包装盒上写着“开门红”三个大字,下面还写着“翔羽花炮厂辉煌专供”等字样,却没有生产商家的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这肯定是不合格的‘三无’产品,当时也没有注意,后来才发现的。” 记者在马山镇找到了当时销售烟花的那家供销超市。当记者询问店主是否卖烟花爆竹时,销售人员称不销售。而据附近一知情人反映,这家店卖的烟花爆竹之前出了事,有工商部门来查过,估计是不敢卖了。记者通过各个渠道寻找“翔羽花炮厂”也没有查到。 马山镇工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到市民举报后,他们15日就去市民反映的超市去查,结果在店里没有发现任何烟花爆竹,又去后面仓库查,也没有发现。“而且当时举报人也没提任何赔偿诉求,如果举报人提出,我们会进行协调。但就算最后认定超市销售‘三无’产品,最终也只能责令超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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