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0日讯(实习生 胡玉婷 记者 赵伟)近日,有市民反映在朝山街一餐馆就餐时,怀疑所点的蒜爆羊肉用的不是羊肉而是猪肉。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到餐馆调查时顾客已走,无法证明顾客所点的蒜爆羊肉用的是猪肉。 近日,来自江苏的王先生反映,中午他和朋友两人在朝山街北口的一家餐厅就餐,点了两个菜,一个麻婆豆腐,一个蒜爆羊肉。“感觉蒜爆羊肉使用的肉不像羊肉,一点羊肉味都没有,像是猪肉。”王先生就向饭店反映了这个情况,服务人员又重新端上一盘蒜爆羊肉。 “上来的菜还是像猪肉,我就直接打了热线,后来就带着菜离开了餐馆。”据王先生回忆,半小时后,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给他打电话,说现场未发现不卫生、不合格的现象。“没想到工作人员来得那么快,不然我就在那儿等着了,也好有个现场证据。”王先生说。 据去该饭店检查的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督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在接到电话后直接去了饭店,到饭店后发现王先生已经走了。他们对该饭店的生产加工间和进货渠道进行了检查,发现该饭店有营业执照,所使用的羊肉也有动物检验合格证,进货的厂家也都有工商营业执照。“按现有的证据,这家饭店的肉类不存在卫生安全问题,不能认证王先生所点的菜用的是猪肉。” 该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若发现就餐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反映给相关部门,保留好现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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