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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伴去世,足疗卡却退不了
养生馆回复:要么转让,要么换产品
  • 2012年08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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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1日讯(记者 赵松刚 通讯员 张广志)76岁的李老太在一家养生馆给老伴办了一张足疗卡,老伴还没来得及用就因病去世了,李老太多次要求店方退卡退钱,店方以“店内规定卡不能退”为由拒绝。21日,记者从高新区消协得知,经过消协介入,“霸王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李老太终于拿回卡内的1800元。
  李老太今天已经76岁,家住潍坊市高新区,在她所住的小区附近,有一家健体美体养生馆。2011年10月份,通过打听,她得知这家养生馆能够提供养生、健体、美体多种服务,而且向老人开放。李老太考虑到老伴的身体不算好,而养生馆离家较近且方便消费,于是2011年10月25日就到该养生馆办理了一张面值1000元养肾卡和一张面值1800元的足疗卡。
  办卡后,李老太和老伴去做过养肾服务,1000元的养肾卡也消费完了。李老太说,老伴的肾功能并未有明显的保健疗效。2012年春节过后,李老太老伴的身体每况愈下,于2012年3月17日去逝。
  据介绍,李老太饱受失去老伴的精神痛苦。因为家里一直靠老伴的退休金持家,经济收入也因老伴的离去急转直下。每月,李老太只能领到600元的生活费。看到一次未用的1800元的足疗卡,李老太既伤心又犯愁,足疗卡是老伴活着的时候用的,如今老伴已去逝,自己去做足疗没有用处,于是决定到养生馆把卡退了。
  令李老太意外的是,养生馆的答复是:“卡不能退,要么转让给他人,要么买其养生馆的化妆产品,这是我们的规定”。此后李老太多次找到养生馆协商退卡一事,都是伤心而归。万般无奈的李老太将此事投诉到高新区消费者协会,要求店方无条件退卡退款。
  高新区消协接到投诉后,查看了李老太购买的足疗卡,初步认定,李老太投诉的情况属实。消协工作人员又联系养生馆负责人,进一步核实证实投诉内容。消协工作人员介绍,店方单方面作出的“不予退卡”的规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属于“霸王条款”,应当视为无效。
  据介绍,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21日,记者得知,地方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李老太已经顺利退卡,拿回了属于自己的180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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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方便,但要提防风险
  时下,不少美容、美体、健体、美甲、擦鞋等服务业商家,都推出会员制服务。以“会员卡”、“优惠卡”、“金银卡”等预付式营销手段吸引客户。办卡时,温馨笑脸相迎,甜言蜜语说尽;一旦提出“退卡”,商家马上“变脸”———严词拒绝退钱,且把“概不退款”作为行规死守,甚至冷言冷语相加。
  这类先付费后消费的预付式消费方式,容易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四种风险:中止消费退款难;信誉质量保证难;虚假承诺兑现难;携款逃脱追偿难。此类投诉屡有发生,给消费者敲响了警钟。
  高新区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卡等多类预付款式证券时,首先要仔细阅读条款,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其次要仔细考察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货比三家。
  此外,应避免一次性投入过高,弄清自己是否真的长期需要此类服务,不要贪图折扣选择大金额、长周期的,最好选择周期比较短的卡种,比如季卡、月卡等,以避免承担过多风险。
  另外,要对“预付费式”消费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等细节要了解清楚。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同时要注意保留协议、票据等相关证据,在权益遭受侵害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本报记者 赵松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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