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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人将进黑名单
青岛出台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 2012年08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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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1日讯(记者 马健 通讯员 栾心龙) 评选安全文明驾驶人、违法驾驶人要进黑名单,近日,青岛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意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意见》要求,要加强驾驶人安全管理服务工作。完善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治理机制。实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建立驾驶人安全驾驶信誉机制,逐步实现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与职业准入、交强险费率、单位评优等挂钩。
  提升道路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道路沿线重大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机制,推动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机制,对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国家标准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和通车运行。
  建立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违法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和重点车辆驾驶人退出机制。对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大中型客车、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驾驶人,要吊销其从业资格,并由公安部门纳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不断提升驾驶人安全驾车意识。
  依法落实交通肇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责任追究。完善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体系。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向社区、村延伸,推行“区(市)管、街道(镇)包、社区(村)落实”制度。建立社区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大力培育和发展多种形式的社区交通安全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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