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8月21日讯(记者 高洪超 通讯员 黄晓玉 史旭东) 刚毕业的女大学生被拖欠工资2200元,案件转入法院执行程序后,环翠法院执行局为其成功讨薪。 2011年2月11日,历女士应聘到高区盛德白楼的某信息网站做文员,负责每天检索、收集、更新全国33个城市的钢铁价格,编制快讯。负责日常经营的老板刘某未与她签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第一个月试用期工资800元,此后每月1300元。 试用期结束,刘某闭口不提工资,初踏社会的历女士也没主动索要。第二个月末,刘某称经济困难,只发给历某500元。第三、第四个月末,刘某依然不主动发工资,历女士和工友不得不主动索要,刘某开始挤牙膏式“发工资”,每次从口袋里掏500元、200元甚至100元打发他们。 历女士彻底失望,并于2011年6月13日辞职,到这时,刘某仍拖欠她工资2200元。历女士多次索要被欠工资,刘某就是不给,历女士不得已于6月22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刘某支付被欠工资2200元,因未签劳动合同返还3900元,合计6100元。 接到仲裁的刘某仍不履行。今年1月12日,历某向环翠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月17日,在环翠法院主持下,刘某与历某协商,历某同意放弃3100元的索赔,只要刘某给3000元即可,刘某答应几天后付钱却食言了。 7月19日,在环翠法院执行局法官主持下,刘某和历某达成二次协议,刘某答应筹款5000元赔偿,历女士则放弃了其余1100元权益。近日,历某领取了5000元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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