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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放任精装房成为“惊装房”
  • 2012年08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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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董海蕊
  外墙漏雨、地板翘起、房门无法正常使用、瓷砖脱落、玻璃自爆……市民尹女士花了近千万元在上实·海上海买了一套精装豪宅,入住一年半,先后维修过五六十次,仍然无法彻底解决问题。开发商却坚称,房子的装修完全符合国家室内装修工艺标准,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同时开发商表示可以提供维修服务,但不能保证维修之后不再出现问题(本报8月20日C03版和8月22日B10版曾报道)。
  近千万元买来的豪宅,却因为房屋装修不断出现问题,精装房成了“惊装房”,安居也成了一个奢望。豪宅尚且如此,那些价值几十万元的精装房的装修问题呢?精装房买来了,如果装修出现质量问题,住户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呢?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称房屋装修符合国家室内装修工艺标准呢?房屋室内装修需要政府部门介入进行监管,精装房装修是不是有问题需要有专门的部门负责验证,而不能只靠民间机构或开发商进行评测。
  房屋装修的质量不合格,就需要保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或让开发商赔偿,或让开发商进一步维修,而所有的这些都需要建立在确定装修质量不合格的基础之上,这就需要有相关部门出面帮住户进行检测。只有相关部门出面,才能让处于弱势地位的住户的权益得到保障,才能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让开发商在进行房屋装修时,尽职尽责,确保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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