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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食药”乱
没有许可证,不能卖隐形眼镜
  • 2012年08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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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2日讯(记者 程凌润) 针对网民关心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问题,22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审批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网上解答。指出共有19类产品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但经营隐形眼镜则必须“持证上岗”。
  22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审批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做客青岛政务网,就市民们关心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问题进行解答。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共有19类产品不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包括体温计、血压计、磁疗器具、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医用卫生口罩、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早孕检侧试纸)、避孕套、避孕帽、轮椅、医用无菌纱布、电子血压脉搏仪、梅花针、三棱针、针灸针、排卵检测试纸、手提式氧气发生器等医疗器械产品。
  有网友提出,岛城大街小巷有不少卖有色隐形眼镜的店铺,甚至在夜市地摊上都有出售有色隐形眼镜的情况,他们有经营有色隐形眼镜的资质吗?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人回答,隐形眼镜学名角膜接触镜,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该类产品应当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还应该具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颁发的产品生产注册证书,如果发现店铺或夜市地摊无许可证经营有色隐形眼镜,市民可以拨打12331进行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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