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贵
重奖奥运冠军印证想象力缺乏
  • 2012年08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记者 李志刚
  “中国自1984年回归洛杉矶奥运会以来,就一直为其运动员提供现金奖励。”著名国际通讯社路透社8月份刊发报道,认为“奖励是中国奖励模范公民的传统沿革”。
  而香港大学教授徐国琦则认为,现金奖励的文化反映的是想象力的缺乏。“政府、组织和国民崇尚拜金主义,在奖励杰出贡献的时候没有更富创造性的做法。”
  除了拿钱说事儿,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金牌奖金节节高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后,当时的国家体委决定,给每位奥运金牌运动员奖励6000元人民币,以增强推动国家体育事业发展的力度。而对于实现中国奥运金牌“零的突破”的射击运动员许海峰,又额外追加奖励了3000元。当时,普通职工的年收入不过1000元左右,所以一下成为“准万元户”的许海峰,也算是获利颇丰。
  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1988年汉城奥运会,国家给予每位金牌运动员1.5万元的奖励。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和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国家体委对金、银、铜牌运动员的奖金分别是8万元、5万元和3万元。
  2000年悉尼奥运会,竞争更为激烈。国家再次规定:对奥运会金牌、银牌、铜牌的获得者分别奖励15万元、8万元和5万元。2004年雅典奥运会时,国家奖励政策是金牌20万元、银牌15万元、铜牌8万元。由于此前悉尼奥运会的金牌为15万元,如果按照5万元的“涨价”幅度,北京奥运将达到25万元,事实上国家对北京奥运的投入比任何一届奥运会都大得多,金牌奖金直飙35万元。
  中国会如何奖励伦敦奥运会优秀运动员?虽然国家体育总局对于“金牌50万元奖励”的说法予以否认,但据估计,奖励数字应该不低于北京奥运会35万元人民币的水平。
  国家体育总局一些下属管理中心为刺激运动员赛出成绩,赢得突破,还单独设立了巨额奖励。比如田管中心从雅典奥运会起就建立了金牌得主获得百万巨奖的制度,当时的奖金得主是刘翔和邢慧娜。同样是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此前未曾获得金牌的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也设立了100万元巨奖,孟关良和杨文军为国实现了“水上运动”金牌零的突破,他俩每人领走了100万元奖金。

地方拿钱争荣誉
  除了国家的奖励之外,奥运奖牌获得者所在各省市体育局以及各级地方政府也会进行追加奖励。值得一提的是,有些身份特殊的运动员,因此拿到了“老家”和“东家”的双份奖金。
  老家湖南桂阳的易思玲,代表广东省出战。在拿下伦敦奥运会首金后,易思玲拿到了广东省体育基金会颁发的奖金70万元,珠海市政府也将奖励易思玲80万元,易思玲的家乡湖南桂阳县奖励她10万元,就连她的出生地城关七里街区也奖励5万元,目前易思玲已经确定的奖金达到了200多万元。此外,广汽集团也为她和所有广东奥运冠军各准备了一辆价值65万元的豪车。易思玲已经是一位大赢家,但针对她的奖励还远远没有结束。
  为了争荣誉,各省之间都在奖金上暗暗较劲。江苏省体育局局长殷宝林表示,除了省里的奖励外,江苏省发展体育基金会已经设立了300万元的“伦敦奥运会奖励基金”,专项用于奖励在伦敦奥运会上获奖的江苏运动员。云南省体育局高调宣布,该省省政府将重奖金牌运动员100万元,银牌、铜牌则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上海市奖励金牌运动员50万元,如果个人夺得两枚金牌,奖金为120万元,获得三枚金牌的运动员,奖金为180万元。
  最近几届奥运会,财政部门规定,参赛运动员因奥运会比赛获得的奖金和其他奖励收入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奥运奖金免征个税的范围不仅包括国家奖励,还包括其他奖励收入。这就意味着运动员可以安心坐享其成,拿到“十足”的奖金。
企业奖励乱象多
  除了拿到各级政府、体育基金会的奖金之外,代言费以及来自企业的赞助,也是奥运冠军“创收”的一大途径。企业的奖励大多考虑商业回报,由于没有明确的标准,名目之多、数量之大,让人瞠目结舌,其中也存在着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之后,健力宝集团奖给冠军们的“奥运金罐”居然涉嫌造假,便引起了轩然大波。
  2011年8月,庄晓岩意外发现了珍藏近20年的健力宝冠军金罐出现裂纹,裂纹背后露出白色。经辽宁省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银白色物质材质主元素为银,含银量为99%。庄晓岩对这个“镀金银罐”感到十分气愤,认为健力宝金罐存在造假的现象,对奥运冠军而言“是一种耻辱”。此后,在与健力宝公司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庄晓岩愤而决定起诉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近日,庄晓岩及律师杨富壮收到了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本案定于9月12日15时开庭。
  “庄女士放弃了经济赔偿方面的要求,只要讨一个说法。”杨律师介绍庄晓岩此次起诉健力宝,目的很简单:要求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就“假金罐事件”赔礼道歉,并将“假金罐”更换为“纯金罐”。
  在企业奖励运动员的过程中,谁来负责公证?这已经成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体育的归体育、道德的归道德、诚信的归诚信、法律的归法律,奥运金牌原本就不该被利益过度捆绑。在“奥运金罐”案件背后,反映出来的最大问题,是在对待奥运金牌的认识上,存在着太多经济、文化、体育等等价值错乱与迷失。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