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6日讯(记者 马瑛 通讯员 韩学辉) 24日上午,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10家获得“早餐工程示范店”的餐饮服务单位获得授牌。 据了解,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于2011年10月份启动了“早餐工程示范创建”活动。早餐示范店单位必须证照齐全、环境卫生、硬件达标、操作规范,并且要求门面、匾牌、工作服帽、分类标示、食品存放、上墙公示信息、食品安全信息、各类记录样、消毒设施、档案资料等全部统一。首期在城区范围内确定了30家餐饮单位作为示范单位。从30家单位中选定了10家达到早餐示范创建标准的单位。 据了解,该局对纳入早餐示范工程管理的示范店,将根据日常监管、食品抽验、社会满意度调查、举报投诉及量化分级管理情况等,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对考核达不到标准的亮黄牌限期整改,在规定限期内仍不能达标,即予以摘牌处理;对发生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食用油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早餐工程示范店”资格,并依法严肃处理;对未纳入早餐示范工程管理的餐饮单位,根据个人申报情况,按程序进行审核验收,合格者予以授牌,纳入早餐示范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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