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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盐务局:食盐涨价传言不实
虽然台风致我省原盐减产,但食盐供应完全能保障
  • 2012年08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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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今年我省海盐减产250万吨,全省原盐产量依旧有2100万吨。此外我省还有基本不受天气影响的井矿食盐生产企业,从产能上完全能够保障全省食盐充足供应。

  本报济南8月28日讯(记者 张璐) 针对我省盐区受台风袭击、原盐减产将引起食用盐价格上涨的传言,28日省盐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我省食盐供应充足、价格稳定,食盐涨价传言不实。
  省盐务局相关负责人称,“达维”给我省滨州、东营盐区造成了巨大损失。由于雨量大、持续时间长,滨州、东营盐区原盐有部分损失,另外生产所需四级卤水基本损失殆尽,池内存盐所剩无几。据初步统计,滨州、东营两大盐区秋季减产130万吨,全年全省原盐减产将达250万吨。按照去年产量计算,今年我省原盐总产量约在2100万吨左右。
  省盐务局生产经营处处长张军称,原盐是化工的重要原材料,遭受自然灾害减产,近期原盐市场价格出现上涨苗头,坊间也流出食盐受到牵连价格将上涨的传言。张军称,虽然原盐是食盐的主要原料,但原盐与食盐是两个体系,原盐主要用于化工,市场是开放的,价格随供需关系变化波动,因减产造成价格上涨属正常现象。而食盐销售属国家专营,食盐价格由国家和省级价格管理部门统一制定,食盐产销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因此称原盐减产带来食盐价格上涨的传言不实。
  张军说,即便今年我省海盐减产250万吨,全省原盐产量依旧有2100万吨。此外我省还有基本不受天气影响的井矿食盐生产企业,从产能上完全能够保障全省食盐充足供应。
  按照专营政策和应急管理制度要求,我省各地批发企业必须保持2个月正常销量的食盐库存,以海盐为原料的食盐生产企业应保证正常生产3到6个月的原料盐储备。目前,我省食盐在生产企业库存6.5万吨,在批发企业库存7.9万吨,合计14.4万吨,完全能够满足食盐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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