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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微博向交警“直播”超员车
淄博交警昨天通过官微留言查处两辆违规客车
  • 2012年08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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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通过乘客微博查扣的这辆超员车上,有不少小马扎,其用途不言而喻。        (淄博交警提供)
  本报淄博8月29日讯(记者 焦健) “淄博发沂源的车,车厢狭窄,严重超员,请关注。”29日上午,一位名为“东方之万水千山”的网友联系淄博公安交警官方微博时留言称。令这位网友没想到的是,通过微博互动,两个小时后,淄博警方成功截获了这辆客车。
  29日上午9点30分,这位微博名为“东方之万水千山”的网友用手机给淄博公安交警的官方微博“畅行淄博”留言,称此时他所乘坐的客车“严重超员”,希望关注。9时33分,“畅行淄博”的微博管理员看到了留言,当即与该网友进行互动:“好的,现在到了哪里?具体位置?车号是多少?”“没注意车牌号。”“车辆是什么颜色的?有什么特殊标志没有?”“车身蓝色。”“它的行驶路线能知道吗?”“刚出淄博,这里有一个淄川建材”……
  通过微博互动,网友将他的目的地、乘坐车辆型号和已经路过的地点等信息一一反映给警方。此时,淄博警方也在将各种信息及时通报给沿线的各交警大队。
  11时07分,该网友在微博上说“已经查住了,好样的”。至此,博山交警大队在博山区下庄村附近将车号鲁CE39××客车成功截获。29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淄博公安交警官方微博管理员曹利警官,曹警官介绍,网友举报的客车确实涉嫌超员,已被处罚款200元、扣3分处理。  
  而据曹警官介绍,就在当天上午,淄博警方还根据另一位网友微博举报的情况,查获了一辆由淄博张店区到沂源县的车号为鲁C085××的长途客运车。经查,该车部分座位被拆除,涉嫌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等交通违法行为。 
  通过在微博互动,一上午成功查处两起长途客车交通违法行为,曹警官向两位网友表示了感谢,同时提醒市民在不方便打电话的时候,完全可以通过该微博联系警方,值班警官将尽最大努力进行查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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