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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8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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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段玉文:夜间汽车在道路上开着远光灯行驶已不是新鲜话题了,因为迎面而来的车辆乱用远光灯而导致出车祸造成人命案的,也不在少数。 所以,烟台市交警在执勤时,查出不当使用远光灯的行为,值得称赞。如果能长期坚持下去并上升为专项整治行动,对督促司机安全驾驶、文明行程很有益处。 对为何在会车时不转换近光灯,司机们的解释也是五花八门。有的说不熟悉路,开灯找路;有的说光线暗行人多,开远光灯容易看清远处的动态;还有的说刚拿驾照,不知道怎样切换远近光灯。但是不管原因如何,在不该开远光灯的情况下打开,会带来很多安全隐患,轻则让人感到不快,重则引发车祸致人丧命。 对于远光灯的使用,也有相关规定,考驾照时本应该学习的。目前烟台驾照考试中虽加入了近光灯的使用,但不作为考核标准,也没有夜间训练,这样一来,驾驶证拿到半年还不知道怎么用远光灯也就不足为怪了。 开车实际上也是人与人的交往,遵规守矩礼让相待是最起码的。你照别人,别人也会照你,正如作茧自缚,自己给自己“照”来麻烦。刺眼的远光灯一照,路在瞬间变成盲区,必然带来反感中的无所适从。将心比心,于人不便不正是于己不便吗? 遵守交通规则,正确使用远光灯,不仅是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需要,更是在“照”近人心距离。司机朋友们还是改一改滥用远光灯的坏习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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