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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类大病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 2012年08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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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郯城县,医务人员在为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报销款项。(资料片)
  据悉,2012年上半年,我省新农合年人均筹资标准为30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240元,个人缴费60元。全省实际人均筹资水平为302.42元,东营、威海、青岛人均筹资额相对较高,分别为335.03元、328.12元和311.98元。在筹资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2012年上半年,我省新农合在救治白血病、先心病、乳腺癌等9类重大疾病的基础上,新增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等11类重大疾病。上半年,新农合实际补偿比例62.18%。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据悉,今年起山东省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至年人均240元(此前为200元),同时,全面开展居民医保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并逐步提高最高支付限额。
  今年4月1日,《山东省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实施,提出对经相关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补偿)和医疗救助后,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过重,个人和家庭难以承担的,各地可以视医疗救助基金年度结余情况给予再次救助。 本报记者 李钢
大病病种增加,实际补偿却下降
  虽然我省大病保障水平在不断提高,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人仍有许多。
  “孩子在学校入了新农合,但是像免疫球蛋白、血小板等很多昂贵药物是不给报销的。”这几日,本报连续报道了莒县7岁女孩小明媛为孪生哥哥小明照捐献造血干细胞的事,目前仍住在省千佛山医院的小明照患有重型“再障”,数十万的治疗费已使这个农村家庭陷入绝境。
  “之前住院已经花了20多万了,家里能卖的东西全卖了,能借的亲朋也全借遍了。”小明照的伯父施洪强介绍,今年极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白血病一样被列入救助范围,但通过红十字会申请的救助最多3万,仍是杯水车薪。
  其实,像小明照这样“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不在少数。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的大病,报销比例不低于70%,但新农合是县级统筹,各地的基金情况差别很大,实际报销比例很难完全达到这一标准。
  省卫生厅通报的2012年上半年全省新农合运行情况显示,新增11类重大疾病后,新农合实际补偿同比一季度下降了1.66个百分点,其中,肺癌、食道癌等5类癌症疾病的实际补偿比偏低。
      本报记者 李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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