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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糕标注须执行国标
质监部门:蛋糕标注不应按寸标
  • 2012年09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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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日讯(记者 嵇磊) 近日,记者走访东营生日蛋糕销售市场发现,许多生日蛋糕包装大多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标注。销售时还多以尺寸进行销售。东营市质监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蛋糕销售时,不应以“寸”单位进行销售,要以千克、克等计量单位,包装应更加规范。
  8月29日下午,记者在胶州路附近的某蛋糕销售店里看到,在一个大的容器里摆放着十几个已经做好的蛋糕,不同的尺寸标注着不同的价格。店里工作人员表示,同样款式的蛋糕尺寸越大,价钱越贵,“拿蛋糕时,会包装到一个盒子里,但不会标上质量。”
  胶州路上的另一家蛋糕店里的生日蛋糕也是按照“寸”进行销售的,同种蛋糕分为8、10、12等尺寸。店里工作人员表示,蛋糕价格根据尺寸、制作工艺和材料进行划分的。东三路上的一家蛋糕店工作人员表示,店里的蛋糕包装一般不会标有质量,但会告诉消费者是什么时候生产出来的。
  东营市质监局计量所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蛋糕不应以“寸”为销售计量单位,应该按照法定的厘米、千克或克等计量单位。东营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现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工商等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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