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他和朋友在游泳时,救起两名溺水女孩,但施救的刘文波却溺亡。而事后两名被救女孩也悄然离去。朋友想帮刘文波申请见义勇为,可官方却称,下河救人不属于见义勇为。
@一言难尽之谈:现实的说,这样的见义勇为还是不要为好。被救的人一声不响走了,让救人的人死也不瞑目。
@谭凯_kr:不管是谁,男人还是女人,大人或是小孩儿,在遇到此种情景时,都会很担心很害怕。我觉得那些能够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的人,是真正的英雄!尤其是那些为了救人而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的人。设想一下,如果是你的父母掉进了河里,难道你不希望目击者伸出援助之手吗?为了正义!为了问心无愧!
@加勒比伙夫:见义勇为这种高尚的行为,应该受到鼓励和表彰。不知道官方凭什么说,下河救人不属于见义勇为,那什么属于见义勇为?
@阿兰110:下水救人,就是见义勇为。而且,下水救人之人就是当今的英雄。水下之人与他无关,他完全可以不去救她。舍己救人,就是当今英雄!
@黄龙de微博:下水救人是每个公民应该做的事情,不该在此讨论该不该救的问题。就像在公交车上给老人、孕妇让座一样,让座本身就是应该的事。
@大商朝V:请有关方面出面解释,何谓见义勇为?抓坏蛋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河救人也是保护生命安全,本质有何不同?
@刘坤祥-forever:属于不属于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的,见义勇为是个广义的词语,就凭这个词,你也不能否定那不是,就算不是,你也应该给受害者一些补偿,要不社会公德去哪了?就凭你这么一口否决,就知你这人怎么样了。 李小凯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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