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967066消息(通讯员 房浩 记者 蒋慧晨) 6日,本报C10版《钱没挣到,还赔了300元保证金》报道了烟台市一家文艺品加工公司在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仍以该公司名义与客户签约,并收取保证金。9月6日下午,三站工商局服装市场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查处。 6日下午3点,三站工商局服装市场工商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三站宾馆501室的该公司,执法人员要求李某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上面显示的年检日期为2009年,属无证经营。在证据面前,李某称自己对工商营业执照需年检一事并不知情。 随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收款收据、刻纸工具进行了依法查处。李某趁执法人员不注意,撇下办公室跑了,执法人员追出去后已不见踪影。 据三站工商局姜局长提醒,对要求提前交纳保证金的公司更要提高警惕。据了解,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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