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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纸礼品这些事项需注意
  • 2012年09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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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乐于为“纸月饼”、“纸螃蟹”买单,不论是出于送礼还是其他目的,总相信在需要的时候,能将它们兑换成真正的月饼、螃蟹,但事实上,每年总有那么一些券最终是没能兑换而“尴尬离场”的,买这些券的钱也就打了水漂。
状况一:
兑换时已过券面有效期

  有消费者反映,单位发了某品牌的月饼票,券上标注领货时间只能在一个星期内。不凑巧的是,那一段时间赶上公司紧张加班,他没顾得上去领月饼。等他想起来的时候,月饼券已经过期了。他联系商家被告知月饼券已经作废。价值几百元的月饼票,商家说作废就作废,让他很不能接受。
  对此,消费者协会指出,提货券相当于有价赠券,先付款后提货是一种预付式消费,购买货品的钱已经提前交给了商家,“过期作废”是没有道理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更是霸王条款。消费者延期提货,商家可以收取一定的货品保存费,而拒绝提货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状况二:
指定兑换的商品没货了

  一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他在团购网站上成功购买了蟹券,但要兑换时,商家却告诉他说今年不送了。
  因为没有货而成交失败,往往让提前购买消费券的消费者很失望。像大闸蟹这一类有时令性的产品,会因为季节和物流等原因造成缺货或断货,而使得购买的蟹券未能如期兑现。即便商家承诺第二年可提货,但品种、价格的变动、门店还营业与否都是未知数,消费券的兑现存在种种不确定因素。
  消费者协会指出,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选择退款或兑换其他相同价值的物品,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并没有细分到这种程度,但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在消费者认可的前提下进行有效调解。
状况三:
票面文字表述含糊

  消费者在购买到兑换券或是优惠券时,往往会遇到以上这种票面文字表述不清的情况,和商家发生分歧,“有理说不清”。投诉美美消费券的王女士表示,她券上有一条“本单仅支持24小时未消费无条件退款”,她理解为:如果这张券在24小时内未消费,那么之后可以获得无条件退款。而店家的解释却是:在没有消费前提下,可在下单买券成功后的24小时内退款。
  可见,商家在消费券上模棱两可的表述,容易引发一些消费纠纷。对此消费者协会指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票面表述或是解释模糊不清,那么视为协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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