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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重新制定停车收费标准
专家建言一定要体现差异化
  • 2012年09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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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7日讯(记者 崔滨) 6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通专家齐聚济南市物价局的座谈会会场,为正在酝酿中的济南市停车收费办法畅所欲言。济南市物价局表示,由于省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变化较大,继2011年公布停车收费办法草案后,今年省城将重新研究制定新的停车收费标准。
  6日,济南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0年,省城曾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于2011年5月出台了《济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由于近几年省城经济发展和交通环境变化较大,济南市近期也专门召开了治理拥堵工作会议以及治堵三年工作计划,依据新的环境和政策变化,济南市重新制定省城停车收费办法。
  对于即将制定的新版济南市停车收费办法,人大代表付强认为,目前济南市在停车收费管理中收费标准不统一、收费主体不统一的不规范行为,急需治理,“很多收费员连个统一标识都没有,怎么能体现收费停车的公共服务性?”而济南市政协委员范桂玲也建议,除了道路停车收费,很多居民小区的停车收费也非常混乱,“像阳光100、卧龙花园这些地方,因为小区车位不够,只能夜间停在路边,这样再按小时收费,就明显不合适,急需统一规划。”
  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所综合交通发展研究室副主任吕安涛则从道路合理利用的角度建议,“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是利用价格杠杆区分道路使用成本从而缓解拥堵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在制定收费办法时一定要体现差异化。”山东交通学院交通运输专业教授戴汝泉和山东大学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任张汝华,都从其专业的角度提出,省城停车收费应体现停车收费“中心繁华商业区域高于周边居民居住区”、“白天交通高峰时段高于晚上”、“地上停车高于地下停车”以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与社会投资的停车场差异收费”的四大区别性收费。
  济南市交警部门和客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济南市机动车保有量达131万辆,驾驶人达137万人,济南现有停车泊位数约30万个,停车泊位缺口还很大。”
  济南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虽然新的收费办法刚刚开始酝酿,但是其最终目的,都是利用停车收费的价格杠杆,引导市民合理用车,缓解目前省城交通拥堵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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