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9日讯(记者 张汝树) 早上起来吃根油条是很多市民的选择,可桓台的张先生8日买了油条后却怎么也吃不下去了因为油条里竟有一张创可贴。 张先生说,他9月8日早上7点在桓台县公安局门口的一个油条店买了4元钱的油条,回家吃的过程中发现其中一根油条里居然有创可贴,顿时觉得恶心,再也吃不下去了。 “我吃了一根,孩子们也开始吃了,可是我老婆吃的时候突然发现了创可贴。”张先生说,现在的商家也太不负责任了。 张先生说,他买油条的地方是一个小作坊,所以他并不想去理论,“商家最多给我退钱,而我不想要钱,我只想给大家做个提醒”。张先生也和家人分析认为商家可能手部受了伤,在做油条时不小心将创可贴落在了面里。 记者咨询了淄博市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认为,如果是正规企业出现这种食品问题,按照食品安全法,商家必须十倍赔偿消费者,而对于这种小作坊,只能根据消费者的赔偿要求进行协调,所以消费者如果有赔偿要求,可以拨打12315进行电话投诉。 (奖励线索提供者张先生100元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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