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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玻璃台掉下砸伤脚
缝了7针,顾客成功索赔千元
  • 2012年09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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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0日热线消息(记者 赵松刚 通讯员 张广志)9日,陕西来潍的李先生反映,他4日入住市区东方路一家商务酒店,5日晚在房间洗澡出来时,被衣柜旁掉下的玻璃台砸伤左脚,血流不止,在医院缝了7针,至今行动不便,他由此向酒店索赔1000元费用。 
  4日,来自陕西的李建明一行人来到潍坊打工,并入住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的一家商务酒店507房间。5日下午,李建明下班回到宾馆房间洗了个澡。洗完后他走到衣柜前取衣服,“柜子是推拉门的,我推开门,取出衣服,就往一边走。”李建明说。 
  据李建明介绍,在推拉的衣柜一侧,酒店做了玻璃台,“这些玻璃台是扇形的,扇形的一侧固定在衣柜上,一侧固定在墙面上。”当李建明从衣柜走开时,固定在2米多高位置上的一个玻璃台突然掉了下来,李建明下意识地躲开了右脚,但是,左脚却被玻璃台的侧面打到。
  经过医院检查,李建明的伤口约4厘米,在左脚的脚踝附近,医生给李建明缝了7针。从李建明提供的事故发生时的照片中,记者看到,在李建明住的507房间内,玻璃台是由4个钢架结构支撑,钢架结构的螺丝钉已经损坏。另外,玻璃台的弧形虽然经过打磨,但是两侧却没有打磨,而李建明的双腿正是被一侧划伤。
  李建明说,他找到酒店,要求对方赔偿治疗费用1000元,但是酒店认为他们并不知道当时的情况,仅凭李建明的一面之词,难以判定,“而且我们的玻璃台也摔坏了,木地板也坏了,这个责任谁来承担呢?”该商务酒店的张经理告诉记者,酒店提出各承担一半的责任,赔偿500元。
  李建明多次与酒店协商,两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最终李建明将该事反映至高新区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7日下午,在高新消协的协调下,酒店方最终同意承担全部医疗费用1000元,李建明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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