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9月10日讯(记者 谢晓丽) 8月23日,副省长夏耕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上表示,选择有条件的开发项目,开展商品住房现房销售试点工作。自9月1日起,凡不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住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记者从聊城市住建委了解到,聊城的预售资金监管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市区全部商品房项目都开展了预售资金监管。 聊城市住建委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早在2005年聊城市就起草了《聊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并且从2006年1月1日起已经执行,开发商只有持有监管协议才可以申请办理预售证,取得预售证后,才可以预售商品房。 “聊城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从2006年就开始实施了,目前市区全部商品房项目都开展了预售资金监管。”该工作人员介绍。记者同时了解到,目前聊城市还未接到关于开展商品住房现房销售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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