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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食品小作坊应成常态
  • 2012年09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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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小北

  近日笔者去附近一家中小型超市,临近中秋节,超市的柜台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散装月饼。据推销员介绍,这些月饼价格不同,口味多种。随便买了几个回去品尝,发现馅已经不新鲜,有点轻微的牙碜,味道和口感均不尽如人意,看了外包装标明的地址,竟然是我村的一个小作坊。
  一直以来,各种各样的小作坊在我们周围扎根。比如馒头坊、豆腐坊、芝麻油铺、小点心铺。这些小作坊以其便民、便宜、快捷受到群众的欢迎,但是也存在明显的问题:生产环境差。小作坊为了获取最大利益,往往租赁又旧又小通风条件差的房子。卫生条件堪忧,很多从业者不具备健康证,生产环节也不规范。产品质量无法保证。货源无法保证新鲜,剩货回炉常有发生,技术不规范,掺假造假现象突出。
  由此笔者想到晚报的报道,市质监局出台了济南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报告制度。小作坊达到必备条件后,可自愿向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生产报告申请。经现场审查且产品检验合格后,由质监部门发放《审查通知单》,并凭《审查通知单》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小作坊自愿申请还不够,需要更有力的保障和规范。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无小事。对于小作坊,从营业之初,就应该去所属区域相关部门申请和备案。对于没有办证直接生产的,应以教育为主,并帮其早日办证。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其监管,不能发现不卫生出问题就罚钱了事。而应该把这种安全和卫生理念传输给小作坊的生产者,做到所属区域,定期检查,并且这种检查应该成为一种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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