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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供货资格却下乡批发奶制品 |
成武一商户为趁“双节”多赚钱,未依法经营,被罚3000元 | |
- 2012年09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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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成武9月12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邱现军) 趁双节来临,成武一商户走街串巷“搞批发”。但销售的商品不仅没有供货方的主体资格证明也没有合格质检报告,9月10日,当事人被依法罚款3000元。 9月10日,成武县工商局汶上集工商所执法人员巡查到伯乐集镇伯乐村时,发现邻近大街某一副食品门市旁停有一厢装有各种品牌食品的货车,车旁堆放有刚卸载下的十多箱某品牌奶制品,车旁围着几个村民,正争先恐后地选购。 执法人员现场询查得知,当事人胡某经营一家副食品超市,主要经营烟酒糖茶、各类食品和日用百货等各品牌的商品,营业执照中的销售范围是烟酒糖茶、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及日用百货的零售,现场提供不出所售奶制品供货方的主体资格证明和该批次的合格质检报告。 “这个奶制品是刚刚代理的,还没有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主体资格。”胡某说,他本打算在双节销售旺季,走街串巷批发销售多卖点钱。 胡某没有按照核准的登记事项和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进行销售,而且提供不出供销两方的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及质检报告。涉嫌违犯《个体工商户条例》、《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根据其销售食品的违法事实,对胡某依法处以3000元的经济处罚以示警惩,并限期办理从事批发及零售食品的相关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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