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服装业新国标上月实施
“旧标”童装仍在卖
  • 2012年09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9月13日讯(记者 牟张涛) 8月1日起,全面强制实施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年龄在36个月以内的儿童纺织产品须满足最高安全级别A类要求。13日,记者了解到,“旧标”童装仍在卖。
  新规8月1日正式全面强制实施,婴幼儿纺织品中“婴幼儿”的年龄从24个月扩大到36个月,2到3岁儿童用纺织产品必须满足最高安全级别A类的要求,产品标牌上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含年份),并要求标明产品执行的安全技术类别,在购买婴幼儿衣物时,标签上须有“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 2010”字样。
  12日,记者在大型童装卖场看到,婴幼儿服装均标注了规定字样,在一些小型服装店,婴幼儿服装并不是很规范,3岁以内儿童的衣物上有些标签显示为B类甚至C类,有的只标注了价格和材质。对于新规,不少店主和市民直言不清楚。
  A类服装甲醛含量、pH值等都有严格规定,能保证儿童着装的安全性。德州市人民医院小儿科医生宋国栋介绍说,甲醛含量过高对人体有很大危害,尤其是抵抗能力较低的婴幼儿,甲醛含量过高会刺激呼吸系统,引发呼吸道疾病,也会对婴幼儿的皮肤造成影响。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