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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四个月,啥时能给钱 |
惠民县胡集镇政府答复,不付款是因为还没验收,近期将组织验收 | |
- 2012年09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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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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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16日讯(记者 杨青) 去年惠民县胡集镇100个村庄安装自来水,工程承包给了四个工程队。其中两个工程队的工程已于今年四月底完工,如今已过去四个多月,镇政府还欠着两个施工队共92万元。胡集镇政府答复“原打算四个工程队的工程一起验收的”。 9月14日上午,承包自来水村内管线安装工程的两位施工队队长张先生和郑先生向记者讲述了具体情况。去年胡集镇给全镇100个村庄通自来水,并将村内自来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分别承包给了镇上的四个施工队。在张先生提供的2011年7月23日和镇政府签署的施工合同上,付款方式一栏写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惠民县农村供水公司试水试压,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决算审计后,付到工程总造价的80%,扣留20%作为维修保证金,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清。” 张先生说,本来合同是规定一个月完工的,但是由于具体施工时才发现问题很多,后来又修改了两次合同,最终将完工日期限定在今年5月份。张先生和郑先生所带的施工队已经在今年4月底完成任务,现在自来水已经在各村通了两三个月了,然而镇政府却没有交付合同中规定的工程款。 张先生和郑先生说,去年年底的时候,他们去镇上要过钱,镇上给了他们每个施工队10万块,承诺说等年后工程全部完工了,就付给他们剩下的。“我们承包的村子自来水都通上好几个月了,也已经拿着镇上水利站监工、办事处主任、各村书记的验收签字去县地税局开了税票。税票交给镇政府四个月了,就是拿不到工程款。” 据郑先生和张先生说,按照合同规定,胡集镇政府现在拖欠他们包括最初交的押金在内共92万元款项。“当时为了完成工程我们还借了很多农民工的钱,说好完工和工资一起给他们的。现在我们带的三十多个农民工天天来向我们要钱。我这好几个月就忙着要钱了,啥活也没干,愁死了。” 16日,记者电话联系到胡集镇一名负责人,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不付工程款是因为还没进行验收,本来打算等全镇都通上自来水后集体进行验收。考虑到这两个施工队反应强烈,近期会先给郑先生和张先生所带的施工队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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