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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朋友钱还赖账不还 |
法院强制执行,这名男子才还钱 | |
- 2012年09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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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9月18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王洪旭 王璐璐) 金乡县的程某替朋友取了1万元钱,他没把钱交给朋友,而是自己花掉了,而且给朋友打了白条,还拒不还钱。无奈之下,朋友魏某起诉了他。金乡县人民法院判决程某限期偿还朋友的1万元钱。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下,程某才归还了朋友的钱。 魏某和程某本来是好朋友。2010年8月,因为有急事,魏某委托程某帮忙取一万元钱。魏某于是将自己的银行存单交给程某。而程某取款后却迟迟没有将钱交给魏某。魏某找到程某要钱。程某承认自己取了钱,但已经被他花了。他为魏某写了一张欠条。 魏某曾多次向程某要钱,但程某均以各种理由推托,拒绝还钱。2011年2月,魏某将程某诉至法院。同年4月,法院判决程某在10日内偿还欠款1万元。但逾期后,程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2012年1月,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多次调查,执行法官证实程某有能力履行还款的义务。6月25日,执行法官将程某强制带到法院,再次向其申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并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慑于法律的威严,程某主动提出让其家人将1万元钱送交法院,案件得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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