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8日讯(记者 彭彦伟) 今年刚16岁的陈某想出国打工,可由于年龄不够,于是用其姐姐身份证去办理护照,结果被莒县民警识破并依法处理。 8月28日,莒县峤山镇陈某拿着身份证、户口簿、出国务工备案手续前来莒县出入境管理科接待大厅办理护照申请手续。录入信息时,受理民警发现申请人现场照片与户籍照片面部特征明显不一致。经进一步问询申请人,该申请人坚称户籍照片就是本人,身份证照是五年前照的,后来自己又做过整形手术。 为防止出现冒名顶替骗取护照行为的发生,受理民警遂与辖区派出所联系,核查该申请人陈某的身份信息资料。9月5日,经派出所民警深入村庄走访调查,并进行人像比对,确认申请人陈某所用证件并非本人证件,她通过劳务公司出国打工,因年龄较小,遂使用其姐姐的的身份证、户口簿,企图蒙混过关。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申请作出不予批准决定,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姐妹俩作出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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