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9日讯(记者 马瑛) 9月22日是“无车日”,城区划定无车示范区域,限制机动车通行。因小区内没有专门的自行车停车位,每天都要将花2800元购买的新自行车搬上楼,近日,骑自行车的小李也为停车问题犯愁。19日,记者从城区多家小区了解到,小区内很少有设置自行车棚,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在小区内乱停乱放的现象也不少。 19日,记者从广川大道、青龙街、勤奋街、新华大道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近十处小区了解到,八成小区没有建设自行车棚,市民的自行车以及电动车只能放在楼道内或者楼下,不仅有安全隐患还堵塞了消防通道。“晚上楼道内全是自行车和电动车,只能容一个人侧身上楼。”家住国土资源局宿舍区的何女士说。 “花2800元买的自行车,放在楼下也不放心,只能每天搬上楼。”青龙潭小区的李女士说。而家住滨海首府小区的王先生则为无法为电动车充电发愁,“没有车棚,只能放在楼下,充电时就在楼上接个插排顺下来。”记者看到王先生在三楼的厨房窗户内接插排给楼下的电动车充电,非常不方便而且很危险。 “现在推行环保生活,德州骑车的人也越来越多,小区内应该有停放自行车的地方。”德州骑车俱乐部成员陈女士说。 有的小区情况就好一些,记者了解到,阳光花园小区内东侧建有一自行车棚,且车棚内配备了给电动车充电的电闸以及电盒,车棚内又以单元为单位划分了隔断并依次上锁。阳光花园小区物业办公室的吴经理告诉记者,车棚内被隔断后推拉门上业主可以自行上锁,另外车棚附近有保安岗亭负责看管车棚,为了加强安全,车棚附近安装了多个摄像头用来监视自行车。 据了解,今年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居住区和公共设施建设要为自行车提供足够的停车空间和方便的停车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建永久性自行车停车场(库),并以地面停车位为主;老旧小区、平房地区要通过建设自行车公共停车场,解决居民自行车停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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