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电缆损坏维修谁出钱
物业不担责,业主来分摊
  • 2012年09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9月19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崔志恩 王金祥) 小区单元楼电缆损坏导致停电多天,维修费用该谁来承担呢?近日,名苑小区的张先生便为此烦恼。
  家住德城区名苑小区的市民张先生称,他所在的单元楼电缆损坏,导致停电多天,小区的电费是直接交给物业公司的,现在小区物业要求平摊此费用,而他则认为该费用不应由业主承担。
  据房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电缆属于专营设施设备,业主同意移交给专营单位的,专营单位应当予以接收,同时承担设备的运行、维护等各项费用,因此物业公司并不承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不能用于专业设施设备的维修。
  后经房管中心协调,由业主共同承担费用并维修完毕,现在已经恢复了通电。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