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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性照料中心,需过千平方
青岛规范社区养老场所建设,50多家社区照料中心需升级改造
  • 2012年09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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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专护病房内,护士正在照料老人。(资料片) 董海蕊 摄
  本报9月19日讯(记者 陈之焕 通讯员 刁新艳) 建示范性社区照料中心,青岛日前出新规,中心建筑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床位不少于50张。由于建筑面积低于150平方米,50多家社区照料中心需升级改造。
  18日,青岛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加强示范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对示范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有的功能、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规划布局、设施设置等方面作出规定。
  通知规定,示范性照料中心建设规模应以居住人口数量为主要依据,兼顾服务半径确定,每处照料中心建筑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床位不少于50张。中心房屋建筑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老年人的生活服务、保健康复、文体娱乐及辅助用房。其中:生活服务用房可包括休息室和餐厅,配备轮椅等设施;保健康复用房可包括康复训练室和心理疏导室,可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日托老人提供医疗保健、身体指标常规检查等服务;文体娱乐用房可包括阅览室、书画室、棋牌室和多功能活动室,配备电视机、计算机等设施。
  根据示范性照料中心的设施设置要求,老年人的用房要保证充足的日照和良好的通风,充分利用天然采光,窗地比不应低于1:6;配备安全扶手、安全护栏、紧急呼叫系统等安全设施,定期检查老年人常用设备设施的安全情况;建筑外观应做到色调温馨、简洁大方、自然和谐、统一标识等。
  目前,市内四区共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娱乐室392处,其中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占3%,建筑面积低于150平方米的大约有50多家,这50多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需要升级改造,具备为日托老年人提供送餐助餐、生活照料、文体娱乐等服务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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