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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这辆出租车撞到我的车 |
| 兖州一出租车司机酒后肇事逃逸,被对方认出 | |
- 2012年09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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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事的出租司机正接受抽血检查 刘勇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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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9月20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王超) 兖州一名出租司机朱某酒后倒车时和一辆摩托车发生刮擦,朱某驾车逃逸。当晚送客时,被摩托车司机认出。经兖州交警抽血化验,朱某属于酒驾。20日,记者从兖州市人民法院获悉,在赔偿摩托车主2000元后,朱某又被当地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半月。 5月14日晚上11点多,准备上夜班的出租车司机朱某碰到了一位多年不见的朋友,两人聊的非常投机。经不住朋友的邀请,两人来到兖州西城区一地摊,要了羊肉串,并喝起白酒。酒后,朱某开着出租车上路了。 当晚凌晨2点左右,送完一拨乘客,朱某在兖州火车站附近路口倒车时,和一辆摩托车发生刮擦。没等摩托车驾驶员反应过来,朱某就开车逃逸。随后摩托车驾驶员报案,兖州交警来到现场勘验,并寻找相关线索。 10多分钟后,交警还在查找肇事者。摩托车驾驶员突然指着一辆路过的出租车:“就是这辆出租车,刚才碰到我的车!”交警当场将朱某拦下。经抽血化验,朱某的酒精含量竟高达205.2毫克/100毫升,超过醉驾标准的近两倍。 事后,摩托车车主以摩托车被刮蹭为由,向其索赔2000元,朱某知道自己理亏,又有逃逸情节,全额赔偿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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