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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贪杯,酒后驾车撞伤母女 |
| 一贪杯的老汉赔了钱还被判拘役 | |
- 2012年09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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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9月20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宋兆霞) 兖州市的刘某酒后驾驶机动三轮车送石灰,返程途中,刘某驾驶的三轮车撞了路边的母女,造成母亲骨折,女儿轻微脑震荡。经兖州交警检测,刘某属于醉酒驾驶。20日记者获悉,兖州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刘某拘役一个月。 60多岁的刘某从事建筑生意,经常开着机动三轮车外出送货,但是他有一个中午喜欢喝酒的习惯。3月10日中午,刘某习惯性地拿出酒瓶和茶碗,喝起酒。“下午还得开车送石灰,就别喝了,农村公路上可能也有查酒驾的”。旁边的妻子劝说到。 喝了一茶碗半的白酒,刘某开着三轮车去送石灰。当天下午2时20分许,返程途中,刘某以时速40公里的速度行驶在乡村公路上。由于酒劲发作,他昏昏欲睡,不慎撞倒了路边的母女二人。路人报案后,两人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母亲左脚趾骨骨折,女儿脚部浮肿,轻微脑震荡。 刘某被赶来的警察抓获,经抽血化验,酒精含量为135.2毫克/100毫升,同时查明刘某没有驾驶证,所驾驶的三轮车也是无牌车辆。警方对其行政罚款并收缴车辆。后经调解,刘某赔偿受伤母女医药费用1万元,受伤的母女不再要求追究刘某的责任。 20日,记者从兖州市人民法院获悉,刘某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庭审中,刘某表示知道醉驾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只是怀着侥幸心理,认为乡村公路上不会有警察查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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