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9月21日讯 21日下午,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实施方案”。根据最终明确的免收范围,我省61座浮桥以及部分堤防养护收费站不在此次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之列。 21日上午,省政府办公厅正式签发我省“关于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11部门及属地政府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的责任分工,其中由省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交通秩序维护及疏导、交通违法查处及事故处理;交通运输厅负责安排充足收费、路政、清障人员,维护公路收费秩序及通行保障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要求合理利用各收费站现有收费车道,有效应对收费站周边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对主要运输通道省际交界处,交通、公路交警部门要建立跨省联动协调机制;利用多种途径发布实时路况;明确了收费公路免费工作的各市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大面积交通拥堵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预案。 实施方案明确免费车辆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含出租车等营运性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路段明确为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浮桥与黄河大堤设置的堤防养护收费站不适用于公路法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因此不在此次国家规定的免费范围之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财审处宋乐旭处长明确表示。据参加发布会的省港航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有61座浮桥,基本都架设在黄河两岸。 宋乐旭告诉记者,根据国务院批转的“不得擅自改变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车辆范围”的要求,我省原先春节高速3天、普通公路5天免收所有车辆通行费的政策也随之取消。“春节免收所有车辆通行费的做法我们已实施五六年了。”山东高速股份副总经理王云泉告诉记者,国家统一政策后货车与大客车将被排出春节免费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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