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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时定金该交多少不超主合同标的额20%
  • 2012年09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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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2日讯(见习记者 肖龙凤)近日,小王看中一套月租金2100元的房子,并交给房主1000元定金。第二天,小王又不想租了。经过一番交涉,房主退给小王300元。那么,租房时定金交多少合适?如果入住前又不租了,定金能否追回?
  记者询问了几家中介,他们都表示,定金是房主与租房者自行约定的,一般一两百块钱就行,要是百分之百确定要租了,多交一些也无妨。如果租房者违约,定金一般是要不回来的。
  山东元序律师事务所的董宝成律师说,按照《合同法》中的定金法则,小王在此事中构成了违约,定金无法要回。
  在定金数额上,董宝成说,根据《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其中,主合同标的,即指的是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
  董宝成说,小王和房主没有签订租房合同,所以并没有主合同标的额:如果按照双方当初约定的房租每个月2100元来算,1000元的定金超过了20%,可以要求房主退回600元;但是,也可以理解为押一付三,主合同标的额就是6300元,1000元的定金就没有超过20%。由此看来,小王能追回300元定金,已是一个不错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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