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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起将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不准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辅导书
  • 2012年09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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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3日讯(记者 常学艺)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减轻群众教育费用负担,国家发改委9月20日宣布,从9月25日至12月31日在全国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其中以捐资助学、赞助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入园挂钩费用等问题将被严肃查处。
  据了解,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在新学期开学之初部署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列入各省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政府指导价政策执行情况,幼儿园相关收费政策,高中“三限”政策,以及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捐资助学、赞助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入园挂钩费用,以及违反自愿和非盈利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明确目标要求,落实责任到人,精心组织,集中力量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各地要利用提醒告诫会、告诫函等形式大力宣传现行的教育收费政策,特别是新近出台的政策,鼓励学校自觉纠正违规收费行为,退还多收费用。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清退工作,将清退执行情况作为衡量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标,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案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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