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5日讯(通讯员 何玫莉 记者 赵树行) 8月15日,110中心接群众报案称,滨州某公司装卸队队长赵军(化名)在2012年8月14日下午从公司领走装卸工人们的15万余元工资后潜逃。 现年43岁的赵军到滨州某公司上班已有8年之久,事发时任该公司装卸队长,负责代表公司对装卸工人的管理和工资领取、发放。8月14日下午,赵军和往常一样,到公司财务上领取20余名装卸工人6月份的工资共计15万余元,和往常不同,这次赵军并没有立即将工资发下去给工友们,而是携款先后潜逃至青岛、济南等地。怕被抓住的赵军决定先躲到惠民打听案情再作进一步打算。 接警后,公安机关于次日立案侦查,8月17日,在赵军刚刚入住惠民一家宾馆的当晚,民警就将其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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