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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是公众本该享受的权益
  • 2012年10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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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王昱
    多条高速公路不仅成了“停车场”,更成为了“垃圾场”和“公厕”。近日,媒体报道了堵在高速路上的车主乱丢杂物、随地大小便的行为。
  这种现象的产生一方面是部分人的陋习,另一方面,也有公众认识的原因。由于长期的收费政策,我们习惯于把原应属于公益产业的高速公路当成商品。于是此次开放政策,就很容易被误读为政府向民众单方面的赠礼。既然是赠礼,谁会爱惜?这种心态从不少人对此次高速免费的态度上就可见一斑——“有便宜为啥不占”?
  免费上高速究竟是占了谁的便宜?实际上,作为一种公益产业,高速公路本来就该属于公众。此次免费通行不过是履行其公益的本职而已。公众其实是“占”了自己的“便宜”——享受应有的权利而已。而与简单的“占便宜”不同,权利是与义务同行的。如果义务得不到坚守,权利即便不会即刻消亡也会大打折扣。此次高速公路变身“垃圾场”,和一部分车主没有基本的自律意识有一定关系,而最终受害的还是公众。
  高速公路不被爱惜,本质上与陈旧观念不无关系。开放高速公路基于现代公益产业“共同享有、共同维护”的理念。用过去那种“公家便宜白占”的想法应用其上当然会出问题。中国要想踏入真正的公民社会,必须抛弃滥用公共财物的陋习,普及公民对公益产业的“物主权”和与之相对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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