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太生 听起来有些不雅,在陌生的城市暴走,其实就是两只脚板交错的身心流浪,从一种生存天地,打量另一种生存天地。 梁实秋解释他一个人的游走,“不需要伴侣,东望西望没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说,这不但是自由,而且只有在这种时候才特别容易领略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那种‘分段苦’的味道。”对于文人,这是一段不紧不慢的散步。 暴走的时候,不必考虑身上衣衫是否华贵,不必在意脚力高低、神情举止,更不必在意别人的眼神。无论是昂首阔步、趾高气扬,还是汗流浃背、饥肠辘辘、重心向前,没有人认识你,你也不认识别人,踩着并不熟悉的街道,在嘈嘈切切的陌生语境中,你沉默着,敞开衣襟,人流中,像一条鱼向前游去。 在陌生城市打量别人的生活,是隔着一段距离观察自己。看别人行色匆匆,你却神态悠然。慢悠悠地走进路边小店,漫不经心地买一包烟或一份散发着油墨香的当日报纸;一头钻进菜场、超市、里弄深巷,那些平民烟火生活最本真的地方,感受小巷深处的敲门声;听两个女人用当地方言说别人的闲话;欣赏不远处一根电线杆下相拥男女的恋爱油画。 暴走的线路漫无目的,在城市的血液中穿行。三年前的一天,我从上海南京西路往静安寺方向,踽踽独行。一抬头,常德公寓就在眼前了。就这样一个冬日下午,与张爱玲不期而遇,我在这栋公寓门前,停下脚步。我想象着公寓里的生活,房间里,天花板、壁炉、嵌色门窗以及桌上那盏泛着铜绿质地的台灯、一支静谧的派克金笔…… 在陌生的城市暴走,更多的是打发等待离开的时光。闽北小城的某个夜晚,我曾归心似箭,滞留等待夜行车的间隙,向夜色深处走去,我惊异于另一种生活节奏缓慢、安逸恬淡的熟悉时光。 暴走,考验一个人的脚力和耐力,领略金圣叹“不亦快哉”的妙趣。某年盛夏,在武夷山旅行,同行的有位红衣胖帅哥,挥汗如雨,气喘如牛,一屁股瘫坐在山道上,再也没有平时的衣衫熨帖平整,敞开衣襟,袒胸露乳,手捧一瓶高价冰镇矿泉水,凉风入怀,边喝边感叹:喝,再不喝,还要死啊。逗得同伴不禁莞尔。 曾经,我也是个暴走男。20多岁时,我开过一爿店,那时拮据,天未亮时,出门坐车到另一座城市进货。出了车站到批发市场,我往往会省下十块钱打的费,选择暴走。我一边在人群熙攘的都市里穿行,一边看异乡的街景。真怀念我的暴走时光,那些体魄和充沛精力哪儿去了?我的青春,一去不回。 在陌生的城市暴走,带着一种欣赏和毋庸置疑的目光,将自己作为一个局外人,置身于是非纷扰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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